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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挂名住院等7种行为属骗保 举报欺诈骗医保最高可奖励十
发布时间:2021-08-05 08:19 访问次数:

  2日,记者从省医保局、哈尔滨市政府、哈市医保局联合举行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虚开发票、挂名住院、串换药材等7种行为属骗保,市民举报欺诈骗医保行为最高可奖励十万元。

  据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下涉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住院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的以下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涉及参保人员的以下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据悉,举报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具体数额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按照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奖励资金,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作者:姜斌 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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